林女士是一名直播行业人员,案发当天由于公司的同事需要加班,林女士看了下有十多个人,心里感觉不好意思,于是在外卖平台点了680元的烧烤,请大家吃一顿夜宵。
林女士在点完外卖之后,就陪同同事投入工作之中,可是等了半天仍然没有外卖到楼下的信息,此时工作已经到了尾声,外卖再不到就要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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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很有时间观念,看了看时间,外卖一直没有更新时间,正想打电话询问时,收到烧烤店老板的电话,告知外卖被人偷了,请林女士操作退单,不必再等了。
看着期待夜宵的同事,林女士很愤怒,不过冷静下来想想,外卖被人偷走,老板的损失也不好,于是强压怒火选择了退单。
然而,第一次操作退单,老板拒绝了,林女士认为是老板看错了,再次申请退单,那一边的老板仍然拒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女士打电话询问后才知道,她的订单已经做好了,可是有一位外卖员着急之余将订单拿走,送给了其他客户,可是另外一名外卖员到点取林女士的订单,发现白跑一趟,老板才提出让林女士退单。
可是,老板捋清楚后,感觉订单680元退了,自己损失惨重,所以希望林女士能够承担一半费用,因此拒绝退单,和林女士继续协商。
老板的要求让林女士感觉到不对劲,自己明明没有责任,是老板和外卖员之间没有配合好,出现问题后让客户承担损失?
就在林女士准备找平台投诉时,外卖小哥联系到她,表示烧烤已经重新拿回来了,正送到公司楼下,林女士回应,同事都已经离开了,这份外卖不要了。
可是,外卖员没有理会林女士的说法,直接将外卖放在了前台,平台核实了这个问题后,要求林女士和外卖员承担一半的费用。
得知这个情况后,林女士很无语,自己提前点了外卖,送到公司已经晚了,明明拒绝了配送,到头来还要出340元的费用。
林女士不想接受,选择将此事曝光,得知来龙去脉后,很多人都支持林女士维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释此事?
1.外卖员在配送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内容的,应该及时告知合同另一方尽可能减少对方的损失。第一个外卖员取错餐,导致第二位外卖员取不到餐,都是存在工作失误的,外卖员的工作职责是按时配送,保证订单送到顾客手中,从这一点来看,两人都将面临平台的处罚。
2.林女士在外卖平台上点餐,支付了订单的费用,商家应保证外卖的出餐和配送,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一方的当事人违约了之后,对方应使用适当的措施来防止损失的扩大,若没采取有效的方案导致损失扩大之后,不可以因为增加损失而请求对方赔偿。老板第一次告知林女士情况,是外卖员拿错了餐,拒绝是不愿意承担餐费丢失的问题,第二次是外卖员找到了外卖,不顾林女士的阻止将其送到了公司,导致林女士要承担一半的费用。
结合本案的细节,林女士并不存在过错,无需对订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作为烧烤店老板和外卖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因此林女士提出要赔偿。
3.平台承诺会退回林女士的损失,并且会加强外卖员的培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的相关规定: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林女士得知情况后,投诉此次订单的处理方式,事件曝光之后,外卖平台对此事进行回应,向林女士表示了歉意,由平台承担订单损失,事件才彻底解决。
在法律上,外卖平台是负有监管责任的,如果外卖出现问题,消费者是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外卖平台也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向林女士道歉。